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土地换种后赔偿款应归哪一方

土地换种后赔偿款应归哪一方

时间:2026.09.12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土地换种后赔偿款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要是双方仅仅是口头或者书面约定换种,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从法律层面来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就是赔偿款的法定受偿主体。依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登记为准,没办理变更登记,原承包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举个例子,甲和乙换种土地但没登记,遇到征收时,甲作为登记的承包经营权人,能获得赔偿款。
要是双方换种时有明确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赔偿款就按照约定分配。比如双方约定换种后遇到征收,赔偿款归实际耕种人,这个约定有效,赔偿款就归实际耕种人。
另外,如果换种行为得到了发包方同意,还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那么变更后的承包经营权人会获得赔偿款。因为变更登记后,其成为合法的土地权益人,依法享有相应的征收补偿权益。
所以,土地换种后赔偿款归属,先看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就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口头约定换种土地,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后来土地被征收,小朱认为自己是登记的承包经营权人,赔偿款应归自己;而小胡觉得自己实际耕种多年,赔偿款应归自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小朱与小胡未办理变更登记,从法律上讲,小朱作为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赔偿款的法定受偿主体,其权利受法律保护。
2、若双方换种时有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约定,赔偿款应按约定分配。但本案中小朱与小胡仅口头约定换种,未对赔偿款归属作出约定,所以应按照登记情况确定赔偿款归属,即赔偿款应归小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