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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期限是如何规定

时间:2026.09.11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096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先说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再说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要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到了,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最后说说被取保候审人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要及时到案。若违反规定,已交的保证金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没收,还会根据情况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小朱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其家属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获批准,缴纳了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小朱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执行机关决定对其进行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小朱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所以其申请被批准。
2、小朱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违反了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执行机关有权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小朱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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