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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权纠纷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

时间:2026.09.0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411人
律师解析:
侵权纠纷举证责任规定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当事人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一般侵权纠纷里,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一方要证明四个方面: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侵权人存在过错。
不过,特殊侵权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而言,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引发纠纷行为人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自身行为和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担责。医疗机构要证明其医疗行为无过错,且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对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进行举证。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遇到侵权纠纷,当事人应明确自己所处的纠纷类型,按照相应的举证责任要求收集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证据收集过程要合法合规,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公园散步时被小胡饲养的狗咬伤,小朱要求小胡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小胡认为小朱自身存在故意招惹狗的行为才导致被咬伤,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胡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小胡饲养的狗咬伤自己)、损害事实(自己被咬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狗咬伤导致自己受伤)以及侵权人存在过错(小胡对狗管理不善)。
2、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小胡作为动物饲养人,需对小朱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若小胡能证明小朱存在故意招惹狗的行为,可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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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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