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是否拥有权利

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是否拥有权利

时间:2026.09.0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328人
律师解析: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有相应权利。
先说买受人的权利。买受人有试用权,能在约定的试用期限内试用标的物,看看是否符合自身需求。还有购买选择权,试用期满后,可决定买不买。要是试用期内没作表示,就视为购买。并且,若试用后觉得标的物不符合要求,买受人有拒绝购买权,还不用担违约责任
再说出卖人的权利。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在约定的试用期限内试用,要是买受人无故拖延,出卖人能采取措施。买受人决定购买时,出卖人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若买受人拒绝,出卖人可依合同和法律追究违约责任。买受人拒绝购买时,出卖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标的物。
需要注意,双方行使权利都得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试用买卖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可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小朱在试用期满后未作表示,小许要求小朱支付价款,小朱却称自己不想购买,认为未明确表示购买就不应付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在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权、购买选择权和拒绝购买权。小朱在试用期满未作表示,应视为购买,小许要求其支付价款合理。
2、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在约定试用期限内试用的权利,以及在买受人购买时要求支付价款、拒绝购买时要求返还标的物的权利。小朱拒绝付款,小许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双方应先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新乡刑事辩护郭睿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68 执业9
专长:

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事务

优势:

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3460499900

律师简介: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郭睿律师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郭睿律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郭睿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 郭睿律师承办的典型的案例有: 1.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2.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3.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经过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在批捕前公安予以了取保,取保到期后,林某被解除取保。 4.吴某涉嫌强奸罪,经过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吴某被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5.万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6.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7.丁某制作盗版游戏侵犯著作权罪,经过积极辩护,四名被告人只有丁某被适用了缓刑。 8.董某等人入室盗窃案,一审时其未委托律师,一审法院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四年,之后除了董某以外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了上诉。二审接受董某家属委托后,经过辩护,二审改判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人维持原判。 除了以上案件,郭睿律师承办的其他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

更多>
郭睿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河南新乡,认证执业律所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460499900,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