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离婚有工作的一方是不是要给无工作的抚养费

离婚有工作的一方是不是要给无工作的抚养费

时间:2026.08.3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抚养费和经济帮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先说抚养费。要是双方有未成年子女,不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没有工作,都得支付抚养费。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目的是保障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再说经济帮助。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一方无工作且生活困难,有工作且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可能要给予一定经济帮助,但不是绝对的,得看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离婚,两人育有未成年子女。小朱无工作,小胡有稳定工作。小朱认为小胡除了支付孩子抚养费外,还应鉴于自己无工作给予经济帮助。小胡则觉得抚养费会按规定支付,但经济帮助没必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小胡有稳定工作,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自身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支付抚养费。
2、对于经济帮助,《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小朱无工作且生活困难,小胡有负担能力,不过是否给予经济帮助要视具体情况,双方可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