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在外地怎么办
时间:2026.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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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在外地,有不同处理办法。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原本打算
协议离婚,要是一方在外地不能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
申请离婚登记,再经历一次离婚冷静期。
要是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在外地一方能通过
诉讼方式离婚。若在外地一方是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若被告也在外地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向被告
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在外地一方是被告,且已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原告能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时,在外地一方可委托律师
代理参加诉讼。但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要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决定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因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丽认为应继续完成
离婚手续,而小朱觉得可之后再处理。双方就此事产生争议,小丽希望按原计划离婚,小朱却因外地有事无法配合,最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按规定视为撤回。之后小朱仍想离婚,小丽则提出可诉讼离婚。
案情分析:1、按照法律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一方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继续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所以小朱此次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符合规定。
2、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在外地的小朱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若小朱作为原告,要向小丽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小丽也在外地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小朱可向小丽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小朱作为被告,且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丽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同时,小朱可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但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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