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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挂靠人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时间:2026.08.13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1490人
律师解析:
在挂靠关系里,被挂靠人要按不同情形担责。
民事责任方面,要是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搞经营,按《民法典》合同编和相关司法解释,第三人不知有挂靠关系,被挂靠人一般和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像工程建设中挂靠人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供应商能要求被挂靠人支付。若第三人明知挂靠关系,被挂靠人可能承担补充责任或按过错比例担责。
行政责任上,被挂靠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建筑领域,被挂靠企业让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刑事责任方面,挂靠行为构成犯罪,被挂靠人可能担责。比如挂靠人用被挂靠人资质合同诈骗,被挂靠人明知、放任,可能构成共犯
为避免担不必要责任,被挂靠人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查挂靠人资质和信誉。

案情回顾:

小朱借用小胡公司资质进行工程建设,以小胡公司名义与材料供应商小丽签订供货合同。工程完工后,小朱拖欠小丽货款。小丽起初不知晓小朱与小胡的挂靠关系,要求小胡支付货款,小胡认为应由小朱承担,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小胡公司允许小朱挂靠承揽工程的行为。

案情分析:

1、在民事责任上,因小丽不知晓挂靠关系,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小胡作为被挂靠人需与小朱承担连带责任,即小丽有权要求小胡支付货款。
2、在行政责任方面,小胡公司允许小朱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3、若小朱利用小胡公司资质实施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且小胡存在明知、放任等情况,小胡可能构成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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