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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20年被驱赶,用什么办法来维权

时间:2026.08.1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同居20年被驱赶,有这些维权途径。
要是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按《民法典》规定,同居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所以要收集共同财产证据,像房产、车辆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然后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若同居时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事实,比如一方患病,另一方给予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被驱赶后生活困难的,能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若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侵权行为被驱赶,受害者可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侵权方接受治安处罚
维权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财产购买凭证等,这样在诉讼中能更好维护自己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长达20年,期间二人购置了房产和车辆,且小丽患病时小朱给予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然而,小朱却将小丽驱赶出门。小丽认为自己应分割共同财产,且小朱曾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要求小朱给予经济帮助和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小丽可收集房产、车辆购买凭证等共同财产证据,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2、因小丽在同居期间患病受小朱扶养,被驱赶后生活困难,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小朱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3、若小朱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小丽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对小朱进行治安处罚。维权时,小丽要注意收集共同生活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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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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