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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看望两岁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6.08.0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39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探望权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鉴于孩子仅两岁,探望方式要考虑其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像短时间见面、玩互动游戏等。而且探望时间间隔不宜太长,避免孩子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生疏。
要是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探望。等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探望。比如不直接抚养方患严重传染病,可能危及孩子健康,另一方就能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等疾病治愈,不直接抚养方可以申请恢复。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障探望权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两岁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小朱与小丽就探望方式和时间未达成协议,小朱希望每周探望一次,每次两小时并带孩子外出游玩,小丽则认为孩子太小,只同意小朱每月到家中探望一次。后来小朱被查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小丽向法院申请中止小朱的探望权。待小朱疾病治愈后,小朱申请恢复探望权,小丽却拒绝协助。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小朱和小丽未就探望方式和时间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判决。
2、因小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孩子健康,小丽申请中止探望权合理。待疾病治愈,中止事由消失,小朱有权申请恢复探望权。
3、小丽拒绝协助小朱行使探望权,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探望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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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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