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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抚养权的途径都有什么

时间:2026.08.0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我国获得抚养权有协商和诉讼两种途径。
先说协议确定。离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能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关于抚养权归属的书面协议。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
再说诉讼确定。若父母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按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诉讼时,要积极举证自己的抚养优势,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也可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这样能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两人起初尝试协商,小朱希望孩子由自己抚养,小丽则认为自己更适合。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小丽向法院提起诉讼。小朱和小丽的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都积极举证自己的抚养优势,小朱强调自己经济状况好,小丽则指出小朱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孩子。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无法就抚养权协商一致,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由于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小朱和小丽积极举证自己的抚养优势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况,这些都会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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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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