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房子买卖协议是否有效,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那这一方有单独处分的权利。只要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像签协议的人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就是有效的。
要是房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复杂些。按照
民法典规定,
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得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离婚期间,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
卖房子,而购买方不知道这是
夫妻共有财产,符合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协议有效。
善意取得条件有:受让方受让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已依法登记。但要是购买方明知是夫妻共有财产,还和一方签买卖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话,协议效力有瑕疵,另一方有权主张撤销。
另外,若双方在
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房屋归属,一方在归属确定前擅自
卖房,可能构成违约,协议效力也会受影响。
遇到这类情况,若自己权益受损,可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
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离婚期间,小朱瞒着小丽将他们共
同居住的房子卖给了小许。小许并不知道该房子是小朱和小丽的
共同财产,以合理价格受让了该房屋,且完成了
产权登记。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未经其同意卖房,协议应无效;小朱则认为房子已卖,协议有效。另外,小朱和小丽曾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小丽,但小朱在约定归属确定前就进行了买卖。
案情分析:1、若房子是小朱个人财产,只要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
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有效。但此房为
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不同。
2、小许不知情且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房屋已依法登记,所以买卖协议有效。若小许明知是夫妻共有财产仍签协议,协议效力有瑕疵,小丽有权主张撤销。
3、小朱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属小丽确定前擅自卖房,可能构成违约,协议效力也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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