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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受理后多久开始生效

时间:2026.08.0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25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要是债权人提出的申请,法院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将裁定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裁定后15日内,要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非送达之日。裁定生效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比如,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要解除,执行程序要中止;已经开始但没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仲裁要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若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相关主体要及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申请人要关注裁定送达情况,债务人要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在裁定生效后,各方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效力要求,避免出现无效清偿等情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许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债权人小朱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该申请并作出裁定,按规定应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小许和小朱。小许对裁定生效时间存在争议,认为应是送达之日生效,且对于需在十五日内提交财产状况等资料有所抵触,觉得时间紧迫难以完成。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非送达之日,所以小许认为裁定送达生效的观点不成立。
2、若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应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小许应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相关资料,这是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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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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