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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于公安局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6.08.01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行为。公安局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就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这属于典型的重婚行为。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会被立案。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双方是否对外宣称是夫妻、有无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和抚养子女等。即便没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同样构成重婚。
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会被立案。这里强调“明知”,若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重婚犯罪时,要提供一定证据线索,比如结婚登记证明、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等。公安机关会依据这些线索调查,一旦符合上述立案标准,就会立案侦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后来小朱在未与小丽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小胡登记结婚。小丽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控告小朱重婚。小朱辩称小胡并不知晓他已有配偶,不应认定为重婚。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符合“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一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构成重婚罪。
2、虽然小朱称小胡不知其有配偶,但无论小胡是否明知,小朱自身的行为已构成重婚。而若小胡确实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小胡也构成重婚罪;若小胡不知,则小胡不构成犯罪。小丽向公安机关控告时需提供结婚登记证明等证据线索,公安机关会据此调查,符合立案标准便会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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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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