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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遗嘱后新取得的财产归谁

时间:2026.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立下遗嘱后新取得财产的归属分两种情况。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时已有的合法财产,新取得的财产不在原遗嘱内容范围内。
要是遗嘱人没对新取得财产再立遗嘱或做其他处分安排,这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遗嘱人新取得财产后重新订立遗嘱,明确了新财产处分方式,就按新遗嘱执行。重新立遗嘱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得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建议遗嘱人及时关注财产变化,有新取得财产时,若想按自己意愿分配,就尽快重新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对当时自己拥有的合法财产进行了处分。之后小朱又新取得了一笔财产,但未对这笔新财产再立遗嘱或做其他处分安排。小朱去世后,围绕这笔新取得财产的归属,其子女与兄弟姐妹产生争议,子女认为应按法定继承由他们继承,兄弟姐妹则认为也应有权继承。

案情分析:

1、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时已有的合法财产,小朱新取得的财产不在原遗嘱涵盖范围内。
2、因小朱未对新财产再立遗嘱或进行其他处分安排,所以该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这笔新财产应由小朱的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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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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