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庭暴力精选解答 > 女方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女方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6.07.26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女方离婚时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有这些:
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种做法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无过错的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这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女方能要求过错方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侵害。家庭暴力会给女方身体和精神带来伤害,女方可据此索赔。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这两种行为侵犯了女方合法权益,女方有权要求赔偿。
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给女方造成重大损害的过错行为,女方也能主张赔偿。
女方要主张损害赔偿,得提供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结婚多年。婚后小许不仅与婚外异性小丽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经常对小朱实施殴打、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小朱无法忍受,决定与小许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小许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给小朱造成实质性伤害,不同意赔偿。

案情分析:

1、小许与婚外异性小丽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小许对小朱实施殴打、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对小朱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侵害,小朱可据此主张赔偿。小朱主张损害赔偿需提供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