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公司注销了,劳动争议还可以告吗

公司注销了,劳动争议还可以告吗

时间:2026.07.25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后,一般不能把该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不过还有其他救济办法。
要是公司注销前没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同时存在清算义务人,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劳动者能把他们列为当事人,让其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因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清算时,有义务妥善处理员工权益。要是他们没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劳动者权益受损,就得对劳动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要是公司是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依据法律规定,合并或分立后的单位要继续承担原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这时劳动者可以把合并或分立后的单位当作被申请人来主张权益。
要是公司注销时依法进行了清算并公告,还按法定程序处理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通常就很难再主张权利了。但要是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况,劳动者还是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曾是某公司员工,该公司注销后,小朱因劳动报酬问题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起初小朱以已注销公司为被申请人,被告知不符合规定。经了解,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处理小朱的劳动争议,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小胡、小李作为清算义务人,未妥善处理员工权益。小朱遂将小胡、小李列为当事人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

1、公司注销后通常不能以该公司为被申请人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所以小朱最初的申请不符合规定。
2、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小胡、小李作为清算义务人,有义务在公司清算时妥善处理员工权益,他们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小朱权益受损,需对小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