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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哪些情况可以算是偷税漏税

时间:2026.07.25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偷税漏税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偷税漏税
先看第一种,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比如虚假制作账目、涂改原始凭证,以此隐瞒真实的经营收支,误导税务机关核算。
第二种是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就是虚构不存在的费用,或者不合理夸大费用;不列、少列收入则是把部分业务收入隐瞒,不记在账上,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还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公司收到纳税申报通知后,故意不申报,想逃避纳税义务。
最后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公司申报纳税时,提供虚假资料,像虚报成本、收入、扣除项目等,目的是少缴税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要合法经营,规范财务管理,如实申报纳税。一旦发现有偷税漏税嫌疑,应及时纠正,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一家公司,为减少纳税,采取多种手段偷税漏税。他先是伪造、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故意隐瞒真实经营收支。又在账簿上多列不存在的费用支出,少列业务收入。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纳税后,小许拒不申报,且在纳税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虚报成本、收入和扣除项目。

案情分析:

1、小许公司的行为符合多种偷税漏税情形,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应追缴该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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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建设工程纠纷陈明祥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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