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政治职务,丰富的专业经验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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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姚厅律师自 2013 年执业至今,已积累超 10 年法律实务经验,现担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身兼律所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专业资质与社会职务方面,姚厅律师履历丰富:曾担任广州花都、白云两区兼职劳动仲裁员,深谙劳动争议案件裁判逻辑;作为广州中小企业法人服务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长期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还入选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并担任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兼具实务能力与理论素养。 执业以来,姚厅律师专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核心民商事领域,累计办理案件千余起,擅长精准破解复杂法律难题。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他无数次为劳动者维权成功:面对公司恶意调岗降薪,破除企业 “用工管理权” 滥用,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处理口头辞退、不提供劳动条件纠纷时,精准固定“变相辞退”证据,锁定违法解除事实;针对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等情形,厘清劳动关系边界、聚焦 “三期” 特殊保护,成功为劳动者追回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及孕期产期待遇损失,最大化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合同纠纷领域,姚厅律师同样表现突出,曾代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精准适用合同条款,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购房款及律师费、中介费等维权费用;处理公司破产相关案件时,成功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关键支持。 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事实还原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与争议突破技巧、高效的庭审抗辩与策略制定水平,姚厅律师始终以专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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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事故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有限致诊疗护理失误引发的事故,通常单纯的此类事故不会被判刑。医疗事故罪要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侧重主观过错,非技术能力不足,仅技术问题无此情形不构成犯罪。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患方可协商、调解或诉讼索赔。

认定医疗纠纷分类,可从引发原因和性质着手。从引发原因看,有医疗过错纠纷和非医疗过错纠纷,前者源于医疗机构或人员诊疗失误,后者可能是患者误解等。从性质上,可分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不同性质适用不同处理程序和法律。

拿到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医患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可协商赔偿事宜并签订协议。若存在异议,当事人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有四步。一是协商,医患双方自行沟通,达成一致签和解协议;二是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委申请,由调解组织促成调解协议;三是仲裁,医患依仲裁协议将纠纷交仲裁机构裁决;四是诉讼,若上述方法不行,患者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过程中要保存好证据维护权益。

医疗事故出现后不可毁灭证据。毁灭证据是违法行为,会影响医疗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相关病历资料等证据,患者及家属也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毁灭证据不仅可能承担法律后果,还不利于查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