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图第三届年度律师评选颁发的“魅力先蜂”等 1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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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陈俊全律师(男),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法学本科毕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2015年7月起进入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从事律师工作8年,执业以来,陈俊全律师专注于解决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并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做出不起诉、罪轻的辩护,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一直秉承着“敬业、勤勉、高效”的服务理念,立志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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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若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第三人致伤,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幼儿园儿童受伤责任划分需视情况而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若是第三人造成儿童损害,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两个小孩一起玩一方受伤,责任认定需具体分析。若一方小孩有过错致对方受伤,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若属意外事件且双方均无过错,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对犯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处置,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决定,必要时专门矫治教育。对应负刑责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以适合其身心特点方式进行,保障诉讼权利。量刑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还会与学校、家庭配合教育疏导,助其回归社会,符合条件可封存犯罪记录。

幼儿园小朋友打架伤人,一般侵权方监护人担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伤人监护人担侵权责任,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打架在幼儿园内发生,幼儿园若没尽责要担责,能证明尽责则免责。通常先由伤人方监护人赔偿,若幼儿园没尽责,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