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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7.1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88人
律师解析:
很多人想了解重婚罪是怎么回事,简单说,重婚罪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
先说说哪些人会涉及重婚罪。一类是有配偶的,在婚姻还没结束时又和别人结婚;另一类是自己没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
重婚在客观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就是前一段婚姻没解除,又和别人办了结婚登记。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前一段婚姻没结束,和别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虽然没办结婚登记,但周围人都觉得他们是夫妻。比如两人对外称夫妻,邻居也这么认为。
重婚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要是有人被骗,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和对方结婚,那受骗的人不算犯重婚罪。
认定重婚得有足够证据。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用证人证言、共同居住证明、生育子女等证据。如果符合重婚罪立案标准受害人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期间,小朱又与小胡相识,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小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小丽发现后非常气愤,认为小朱和小胡构成重婚罪,而小朱和小胡则表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案情分析:

1、从犯罪主体看,小朱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胡成立事实婚姻关系;小胡虽无配偶,但明知小朱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均符合重婚罪主体条件。
2、客观上,小朱前一婚姻未解除,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情形。且周围群众都认为他们是夫妻,有相关证人证言可证明。
3、主观方面,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共同生活,是故意行为,符合重婚罪主观故意要件。小丽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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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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