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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犯抢劫罪及故意伤害罪,按什么论处

时间:2026.07.15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90人
律师解析:
有人同时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该怎么处理呢?通常是按数罪并罚原则来判。
抢劫罪就是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罪是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要是一个人做了这两种不同的坏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分别给这两个罪定罪量刑,然后把判的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则合并执行。
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在判决宣告前一个人犯了好几个罪,除了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要在总和刑期以下、几个刑期中最高刑期以上,综合考虑决定最终刑期,不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都有最高限制。第二种,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前,发现罪犯还有其他罪没判,得对新发现的罪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第三种,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前,罪犯又犯罪了,要对新犯的罪判决,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判的刑罚按规则决定最终刑罚。
具体判多久,会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在街道上遇到独行的小胡,以暴力手段抢走小胡的财物,实施了抢劫行为。之后小朱在与他人冲突中,故意将对方打伤,构成故意伤害。警方将小朱抓获,小朱同时触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对于如何量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小朱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又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分别对这两个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2、由于小朱是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同时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相应最高限制。具体量刑会根据小朱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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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合同事务杨慧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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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2011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起草等)、民事纠纷(继承、婚姻)、人损赔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民、刑事纠纷案件。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民事合同法律法规,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的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多次到丽江监狱、丽江市戒毒所、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开展法律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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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律师,已执业14年,执业地区为云南丽江,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28889887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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