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刑事辩护、金融保险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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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隋常有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主任,执业十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 长期专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辩护与民商事应诉策略研究,形成以“刑事黄金救援”与“民事应诉策略”为核心的专业服务体系。 在刑事领域,重点介入刑事拘留至审查逮捕期间的“黄金37天”关键窗口期,围绕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提交以及侦查阶段辩护策略制定开展工作。多年刑事实务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案件快速研判、羁押风险评估、取保可行性分析及侦查阶段辩护方案制定体系,通过及时会见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分析证据结构及法律风险,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及后续从轻处理机会。 重点办理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职务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组织**罪等刑事案件。 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刑事案件越早介入越有价值”的理念,重点关注案件初期的程序性救济与实质性辩护工作,力求在案件定性、强制措施变更及案件走向形成之前完成有效法律介入。 除刑事业务外,同时专注民商事案件被告方代理及应诉策略制定。 相较于传统诉讼代理模式,更注重从案件整体风险控制角度进行系统规划。针对收到起诉状、法院传票、财产保全裁定、执行风险提示等情形,围绕证据审查、抗辩路径设计、责任比例控制、财产风险防范及和解谈判策略等方面制定整体应诉方案。 在民商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强调“结果形成于开庭之前”的应诉理念。重点关注案件受理后的黄金答辩期,通过对证据链条、诉讼请求、法律适用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的系统分析,寻找影响案件结果的关键抗辩点,帮助委托人避免/降低败诉风险、减少责任承担及控制潜在损失。 主要办理合同纠纷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应诉、股权纠纷、公司控制权争议、企业经营纠纷及其他民商事争议案件,尤其注重为企业经营者、高净值个人提供诉讼风险防控与应诉策略服务。 执业区域以辽宁省特别是沈阳市为中心,深度熟悉本地刑事司法实践及民商事审判环境,能够根据案件特点为当事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本人始终秉持专业、审慎、负责的执业理念。案件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状况、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等多重因素影响,不作结果性承诺。接受委托前,将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充分分析研判,并就案件风险、处理路径及可行方案向委托人进行全面说明,协助委托人作出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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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不可以直接卖给私人。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不能私自买卖交易。不过,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流转,比如以出让、出租等方式转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这并非是所有权的买卖。

夫妻土地分割情况分三种。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一致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归属,拿到生效判决后一方可单独办变更。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归该方,无需分割和变更。各地办理政策和流程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能买卖,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土地买卖合同。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流转,如通过出让、转让等方式,当事人可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过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土地买卖合同可以解除。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若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法定情形,当事人也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租地合同双方协商不下时定金能否退还,要视情况而定。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定金应退还;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协商不成,定金需双倍返还;若因交付定金方原因协商不成,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