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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票金额65万判几年

时间:2026.06.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07人
律师解析:
1.伪造股票金额达65万,构成伪造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企业债券,总面额超五千元就会被立案追诉
2.伪造股票数额巨大,会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到二十万元罚金。65万属数额巨大情形。
3.最终量刑会综合多因素考量。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是累犯则可能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股票总面额达65万。后经人举报,小朱被执法机关调查。小朱到案后,司法机关对其伪造股票的行为及相关情况展开审查。小朱认为自己虽伪造股票但未实际获利且有悔意,不应受到重罚,而执法机关认为其伪造金额巨大应严惩,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小朱伪造股票金额达65万,已构成伪造有价证券罪。
2、司法实践中,伪造股票金额65万属于数额巨大情形,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造成其他后果等因素。若小朱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累犯等情节,则可能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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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63 执业17
专长: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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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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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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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 15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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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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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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