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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不可把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追回

时间:2026.06.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37人
律师解析:
1.父母追回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要分情况。若已完成过户,是赠与性质的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2.不过,若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或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约定,父母可在知情一年内撤销赠与
3.因重大误解、受欺诈签的赠与合同,父母可请求撤销。
4.若房产是代持且有证据,父母能要求子女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将一套房产登记在儿子小胡名下。起初小朱和小丽认为这是对儿子的赠与。但后来小胡不仅不照顾年迈的父母,还经常辱骂他们,严重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小朱和小丽想把房产要回来,小胡却认为房产已登记在自己名下,父母无权收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房产是父母赠与子女且已完成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当子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本案中小胡不照顾父母还辱骂他们,符合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小朱和小丽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2、若小朱和小丽能证明当初房产登记在小胡名下是代持关系且有相应证据,他们也可要求小胡返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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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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