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经营纠纷精选解答 > 董事是如何产生的

董事是如何产生的

时间:2026.06.16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1.有限责任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股东按出资比例表决推选;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实行一股一票制,股东按持股数投票;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
3.国有独资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董事选举时,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出资多,由他指定非职工代表董事。小李和小胡则坚持按规定由股东会选举,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推选。同时,对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产生,小朱觉得可由管理层指定,小李和小胡认为应让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另外,小静所在的国有独资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小静对此委派方式也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非职工代表董事依法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推选,所以小朱指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想法不符合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小朱由管理层指定的想法错误。
3、国有独资公司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小静所在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知识产权张敏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6457 执业7
专长: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优势:

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数据公司法律顾问项目等 1项荣誉

电话:

18310332863

律师简介: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更多>
张敏律师,已执业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擅长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合同事务、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033286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