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串通投标损害相关方合法利益,直接
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应
立案。
2.
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需
立案追诉。
3.中标项目金额四百万元以上,公安机关要立案。
4.用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
投标,应立案。
5.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又犯的,予以立案。
6.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立案。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分别代表不同的投标公司参与某项目投标。他们私下达成协议,约定由小朱所在公司中标,小李和小胡所在公司配合陪标。项目中标金额达五百万元,且他们为确保小朱公司中标,向
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了贿赂。招标过程中,其他投标人发现异常后举报。
案情分析:1、此案件中,小朱等三人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达五百万元,满足“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这一
立案标准。
2、同时他们采取了贿赂这一非法手段,符合“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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