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偷税漏税首次被发现怎么处理?这得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有不同的
处罚方式。
如果偷税漏税行为没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税务机关会进行
行政处罚。他们会追缴没缴或少缴的税款和
滞纳金,还会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要是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也不一定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纳税人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就构成
逃税罪。但要是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了行政处罚,一般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要是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就不能免除
刑事责任了。
总之,偷税漏税首次被发现,情节轻没到刑事标准的,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达到刑事标准的,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处罚,大多能避免被追究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公司,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情况。税务机关调查后,发现小朱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小朱认为自己是首次被发现,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税务机关认为需按规定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偷税漏税行为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本案中小朱公司已达刑事立案标准,不适用此行政处罚。
2、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
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构成逃税罪。但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通常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过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若小朱满足补缴等条件,可不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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