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不同规定,大家可得留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一般情况下,要是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合同有能撤销的事儿,就得在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签的合同,知道撤销事由后九十天内就得行使。
要是你受了
胁迫签合同,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有一年时间来行使撤销权。要是你知道能撤销合同的事儿后,明确说不要撤销,或者用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没了。还有,如果从签合同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这撤销权也会消灭。
法律这么规定期限,是为了让大家及时行使权利,
保证交易稳定安全。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合同会继续有效。所以,一旦发现合同能撤销,要赶紧弄清楚撤销的理由,在对应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合同。签订后小朱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情况。小朱知晓该撤销事由后,却未在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小许认为合同应继续有效,而小朱则觉得自己仍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误解的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小朱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后,未在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已消灭。
2、期限设置是为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小朱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合同将继续有效,小许要求合同继续履行的主张合法。所以小朱应接受合同继续有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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