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债权还没走
法律诉讼程序,该怎么办?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一个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没
起诉的债权人得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申报时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没有财产
担保,同时把相关
证据交上去。要是没在规定时间申报,也能在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不过,之前已经分出去的财产,就不会再给你补分了,而且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得你自己承担。
之后,管理人会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给
债权人会议核查。如果
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上的债权都没意见,法院会裁定确认;要是有意见,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
法院起诉。
一旦债权得到确认,破产
财产分配时会按法定顺序来。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是职工
工资等、
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
破产债权。
要注意,如果债权人没申报债权,就不能按
破产程序行使权利。所以,没
诉讼的债权人一定要及时申报债权,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破产,小胡作为公司债权人,其债权尚未进行诉讼。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了
债权申报期限,小胡起初因疏忽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后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编制债权表,小许对小胡补充申报的债权有异议,认为不应给予分配,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小胡承担。
2、小许对小胡补充申报的债权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债权得到确认,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即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小胡未申报债权,将不得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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