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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婚后债务究竟由谁来还

时间:2026.05.1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0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婚后债务该由谁来还,得看债务性质。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两人都得还。按照《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还这种债,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分开的,两人商量着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
要是个人债务,那就自己还。一方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主能证明这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除外。
实际判断债务性质时,要综合看债务用途、夫妻之间的约定等。要是两人对债务谁来还意见不一致,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款用于投资。后小朱和小丽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笔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就该债务的偿还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小胡将小朱和小丽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相关规定,若小朱借款是以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为共同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小胡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为小朱个人债务。
2、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为小朱个人债务,则由小朱独自偿还。法院会根据债务用途等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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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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