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婚姻里过错行为具体包含什么内容

婚姻里过错行为具体包含什么内容

时间:2026.05.1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27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中,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权益会受到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里的过错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重婚是过错行为之一,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分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办了结婚登记,事实重婚则是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与他人同居也算过错,即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同样是过错行为,指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虐待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另外,还有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也算。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婚姻关系,就属于这种情况。要是存在这些过错行为,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也可能更占优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小朱还存在经常打骂小丽的行为,实施了家庭暴力。小丽认为小朱的这些行为属于婚姻过错行为,要求离婚时获得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上得到倾斜。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符合法律规定的“与他人同居”这一婚姻过错行为。
2、小朱经常打骂小丽,属于以殴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行为,构成“实施家庭暴力”的婚姻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存在这些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小丽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得到倾斜保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