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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时间:2026.05.1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54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可以先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就算共同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也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划分债务时,夫妻可以先自己商量。要是商量好了,得签个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要还多少。要是商量不好,就得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情况等因素来判决。法院判完后,双方就得按判决还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何借款20万元。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对于这20万元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名义所借,自己并不知情,不应由她偿还。小朱则称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丽应共同承担。双方协商无果,遂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本案中,小丽不知情且小朱需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能证明则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则不属于。
2、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应先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判决后双方需按判决履行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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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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