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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后放人,属于取保候审吗

时间:2026.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432人
律师解析:
很多人以为检察院不批捕后放人就一定是取保候审,其实并非如此。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立刻释放被拘留的人。释放分好几种情况。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还得继续侦查,而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时,犯罪嫌疑人得找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保证能随传随到,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限制。
但要是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现有证据没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或者嫌疑人的行为本来就不构成犯罪,那公安机关收到不批捕决定后,就会直接放人。这种释放不属于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能恢复完全的人身自由,不再受刑事强制措施约束。
所以,检察院不批捕后放人,有可能是取保候审,也有可能是无罪释放等其他情况。具体属于哪种,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后续的措施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随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收到决定后,对于是否对小朱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产生争议。部分人认为应直接释放小朱,因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另一部分人认为若需继续侦查且小朱符合条件,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案情分析:

1、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若公安机关认为需继续侦查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时犯罪嫌疑人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制。
2、若检察院不批捕是因证据不足或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直接释放嫌疑人,这种释放不属于取保候审,嫌疑人恢复完全人身自由,不再受刑事强制措施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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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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