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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写附言对方是否会收到

时间:2026.05.1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209人
律师解析:
转账时写的附言,对方一般能收到。转账时,附言是付款方对这笔转账的备注,银行或支付机构会把转账金额、时间和附言等信息一起处理,然后传给收款方。收款方收到转账后,在收款记录或账户明细里能看到附言。
附言能明确转账用途、交易事项等,在商业往来、借贷等场景中,方便双方确认和记录交易。但要注意,附言本身没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在重要交易或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时,不能只靠附言来证明权利义务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涉及重要交易时,建议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并且保留好相关交易凭证。这样即使日后出现纠纷,也能有足够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转账,在附言中写明该笔款项为借款。小胡收到转账后,不承认这笔钱是借款,认为附言只是小朱随意所写,不能证明是借款。小朱则坚持附言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

案情分析:

1、通常转账时附言会随转账信息一同传达给收款方,小朱转账时写明附言为借款,小胡在收款记录中能看到该附言。
2、但附言本身不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在涉及借贷这种重要的债权债务关系时,不能仅依赖附言来证明权利义务。小朱若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应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并保留好相关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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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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