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款项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占罪,而是更可能涉及
挪用资金罪或者
挪用公款罪。
侵占罪是指把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别人落下的东西或者埋藏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而且金额比较大,还不肯归还。
2、挪用资金罪主要涉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单位的资金拿出来给自己用,或者
借给别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
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也是
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款拿出来给自己用。
3、在判断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时,挪用时间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
要是挪用资金或者公款去做
违法活动,不管挪用时间长短,都可能会被认定
犯罪。
要是挪用资金或公款去做能赚钱的事,只要金额比较大,也可能构成犯罪,同样不受挪用时间的限制。
而如果是挪用资金或公款给自己用,金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才会构成犯罪。
4、总体来说,挪用款项一般不会按侵占罪来处理,挪用资金或者公款是否构成犯罪,得综合考虑资金用途、挪用金额以及挪用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公司的一笔资金用于个人炒股。公司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侵占罪,要求其归还财物并
赔偿损失。但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挪用,并不构成侵占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闹到了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本案中小朱是挪用公司资金,不符合侵占罪
构成要件,因此不构成侵占罪。
2、挪用资金罪是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小朱作为公司财务挪用资金用于炒股这种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不受挪用时间限制,需结合具体数额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