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未强制规定公司
监事必须有或无公司股份。
2.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但对监事持股无限制。
3.有些公司为激励监事,让其持股以增强监督积极性。
4.部分公司为
保证独立性,选不持股人员当监事。
5.监事是否持股,由公司具体安排和决策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在确定公司监事人选时,小朱认为监事不应持有公司股份,这样才能保证其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职权;而小李则觉得让监事持有一定股份,能将其利益与公司紧密相连,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抉择。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但并未对监事持股作出限制,即公司监事可以有公司股份,也可以没有。
2、在实践中,公司有不同的安排。若基于激励机制,可让监事持有股份提升其监督积极性和责任感;若为保证监事独立性,使其更公正行使监督职权,可选择不持股人员担任监事。所以最终如何安排取决于公司的具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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