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倒闭清算,客户支付的预付款属
公司债务,公司要列为负债。
清算组通知客户申报债权,审核登记。
2.预付款为普通债权,清偿时在清算费用、职工权益、税款之后按比例进行。
公司财产够还就全额退,不够就按比例。
3.若公司支付给他人预付款,清算组要积极要回,纳入公司资产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的公司倒闭进入
清算程序。清算前,有客户小丽向公司支付了预付款,同时公司也向供应商小胡支付了预付款。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小丽申报债权,小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但在清偿问题上出现争议,对于小丽的预付款清偿顺序和公司向小胡支付的预付款能否收回,各方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小丽支付给公司的预付款属于公司债务,清算组应将其列为负债处理,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
社保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若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应全额退还小丽预付款;若财产不足,则按比例清偿。
2、公司支付给小胡的预付款,清算组应积极
主张权利,要求小胡返还,此部分预付款应纳入公司资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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