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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在撤销之诉里能不能保全财产

时间:2026.04.04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836人
律师解析:
1.第三人在撤销之诉里能申请财产保全
若情况紧急,不及时申请会让其合法权益受损且难以弥补,可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时,第三人要按规定提供担保,不然法院会驳回申请。
3.法院收到申请,如情况紧急,需在48小时内裁定。
裁定保全的,要马上执行。
4.财产保全可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的诉讼判决生效后,小胡作为第三人认为该判决损害其合法权益,欲提起撤销之诉。小胡发现小李有转移财产迹象,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保全,自身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于是小胡在提起诉讼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担保,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撤销之诉中第三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在提起诉讼时申请财产保全,小胡的情况符合申请条件。
2、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担保,小胡未提供担保,所以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能防止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是保障第三人在撤销之诉中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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