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故意伤害案中,从拿到
逮捕证到
判刑无明确时间规定。
逮捕后侦查
羁押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
刑罚的,经省级批准还能延两个月。
3.
侦查终结后,检察院
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
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限两次。
4.法院审理
公诉案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因琐事与小胡发生冲突,小朱将小胡打伤,构成故意伤害。警方对小朱实施逮捕,拿到逮捕证。小朱
家属对案件流程及判刑时间存在疑问,不清楚从逮捕到判刑究竟要多久,且不确定在不同阶段时长有无明确规定。
案情分析:1、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逮捕后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若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延长二个月。
2、侦查终结后,检察院
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以二次为限。
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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