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倒闭要依法
破产清算。
出现
倒闭迹象时,公司向法院
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2.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等资料,全面清查评估资产。
3.管理人通知已知
债权人并公告,让其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之后审查确认。
4.
清偿债务时,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再按职工权益、
社保税款、普通债权顺序清偿,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5.
清算完成后,
公司注销,
法人资格消灭。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经营的公司出现倒闭迹象。他们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相关资料并清查评估资产。之后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在
债权申报和审查确认后,进入
债务清偿阶段。但对于清偿顺序小朱认为应先还部分朋友的普通债权,小李和小胡则坚持按法定顺序,这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倒闭需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并清查评估资产,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及审查确认债权等行为均符合法定流程。
2、在债务清偿方面,
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职工
工资等、
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
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所以小朱先还朋友普通债权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法定顺序清偿。完成清算后公司需进行
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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