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应对被诉
买卖纠纷,即便无书面合同,可多途径
收集证据,像送货单、发票等凭证,交易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还有
证人证言,它们能证明买卖关系。
2.
证据充足能证明买卖关系和
权利义务时,要积极抗辩,反驳对方不合理诉求。
3.证据不利则考虑协商和解,争取双方接受的方案。
4.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庭审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存在买卖纠纷,要求小李支付货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小朱提供了送货单、收货单和发票作为证据。小李则拿出交易中的聊天记录,证明货物规格与小朱所说有差异,且价款也存在分歧,同时还找来了
证人证明某些交易细节。双方就货款数额和货物规格产生较大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虽无书面合同,但小朱提供的送货单、收货单、发票可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而小李提供的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若能体现买卖双方的合意、货物规格数量及价款等,也具有证据效力。
2、若双方证据足以证明买卖关系及各自主张的权利义务,应积极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反驳对方不合理诉求。若协商和解不成,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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