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双方缺席,处理分情况。
2.
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
撤诉处理,
一审判决生效,
当事人履行
一审义务。
3.被上诉人出现同种情况,法院可
缺席判决。
4.双方无正当理由缺席,一般按上诉人撤诉,一审
判决生效。
5.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应及时说明并提供证明,法院酌情决定是否
延期审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均未到庭。小朱称自己当天突发疾病,有医院诊断证明;小李则未说明任何理由。双方就二审结果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延期审理,小李觉得应按撤诉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上诉人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本案中小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若小朱也无正当理由,法院通常会按小朱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2、但小朱有医院诊断证明能证明其突发疾病这一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其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等,而不是直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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