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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可要求返还吗

时间:2026.03.2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65人
律师解析:
1.婚姻期间赠与房产,未办过户登记,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要回,因不动产登记才转移所有权。
2.已办过户登记,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要求返还。
3.若赠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另一方有权要回自己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姻期间,小朱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小胡,且未办理过户登记。小丽得知后,要求小胡返还房产。小胡则认为小朱是自愿赠与,不应返还。之后小朱也后悔赠与,以未过户为由要求小胡返还。

案情分析:

1、因该房产属于小朱与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单方擅自赠与的行为侵犯了小丽的财产权,小丽有权要求返还自己的份额。
2、又因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以登记为所有权转移要件,未过户所有权未转移,小朱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要求返还。所以小朱和小丽要求小胡返还房产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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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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