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婆追讨
债务,先明确情况。
若债务属实且有
借条等
证据,己方要偿还,和公婆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履约。
2.若觉得债务不成立或金额有问题,可让公婆拿出证据。
3.协商不成公婆
起诉,要积极应诉,提供已还款记录等有利证据维权。
4.若受
胁迫、
欺诈签借条,可主张撤销。
案情回顾:小朱与丈夫婚后和公婆共同生活。公婆突然向小朱
追讨一笔债务,称小朱曾向他们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开支,并拿出一张借条作为证据。小朱却认为该债务不成立,她表示从未借过这笔钱,怀疑借条是在自己意识不清时签下的。双方就债务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借条的有效性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公婆决定提起
诉讼。
案情分析:1、若该债务真实存在且借条等证据能证明,小朱有偿还义务,应与公婆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并按约定履行。
2、小朱认为债务不成立,她可要求公婆提供债务产生的证据。在公婆提起诉讼后,小朱需积极应诉,若能提供已还款记录、债务存在瑕疵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小朱能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欺诈签下借条,可主张撤销该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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