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精选解答 > 个人借贷时,违约金要怎样去约定

个人借贷时,违约金要怎样去约定

时间:2026.03.18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321人
律师解析:
1.个人借贷约定违约金要合法合理。
借贷双方可在合同里明确写清违约情形与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2.违约金数额要合理,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其目的主要是补偿守约方损失,过高会按实际损失降低,过低则增加。
3.民间借贷里,违约金、利息和其他费用总和,不能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不受法律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小朱逾期还款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按时还款,小李要求小朱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调整。经法院查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加上借款利息已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案情分析:

1、借贷双方虽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并明确违约情形和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数额需合理。本案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小朱请求调整是合理的。
2、违约金以补偿守约方损失为主要目的,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适当减少。同时,民间借贷中违约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超出部分不应得到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