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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损害赔偿到底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6.03.1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88人
律师解析:
1.婚姻损害赔偿认定需符合法定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2.认定条件:
要有法定过错行为;存在身体、精神、财产等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过错方主观是故意。
3.赔偿请求提出方式:
无过错方为原告,离婚诉讼时同时提;无过错方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离婚后另起诉一审未提二审提,法院调解不成可另诉,双方同意二审可一并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痛苦,因处理此事还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小丽起诉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婚姻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不应当赔偿。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朱与他人同居,存在《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具有违法行为,且小丽有因小朱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精神痛苦及财产损失等损害结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小朱主观上是故意的,符合婚姻损害赔偿的认定条件。
2、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赔偿请求,符合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程序要求。所以,小丽要求小朱给予婚姻损害赔偿的诉求应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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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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