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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名下按揭房的债务是否承担

时间:2026.03.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20人
律师解析:
1.若按揭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债务承担,按约定执行,但不影响债权人主张债权。
2.若未约定共同债务双方共担;房产归一方时,得房者承担后续债务,补偿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还贷及增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婚内购买了一套按揭房。后来两人决定离婚,对于该按揭房债务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婚后虽共同还贷,但离婚后房子应归自己,剩余贷款自己承担,无需给小丽补偿。小丽则觉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自己应有份,小朱应给予补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此案例中房子是小朱婚前购买,所以剩余贷款应由小朱承担。
2、对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因此小朱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对小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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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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