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多久范围内能对恶意转移财产撤销申请

多久范围内能对恶意转移财产撤销申请

时间:2026.03.16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47人
律师解析:
1.当事人若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2.按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3.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或为他人债务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债权人也能申请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丽的债权人,小丽欠小朱一笔债务。小丽为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朱得知此事后,认为小丽的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要求撤销小丽的转让行为。但小丽认为小朱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不应再行使该权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小丽无偿转让财产权益,影响了债权人小朱的债权实现,小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小丽的行为。
2、小朱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若自小丽转让房产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需根据具体时间判断小朱是否仍可行使撤销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