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房产证产权抵押无法律规定期限,一般由
当事人自行约定,
抵押人与
抵押权人可在合同里协商确定。
2.即便
未约定抵押期限,也不影响
抵押权效力。
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主债权消失,比如
债务还清、
债权人放弃债权,抵押权才消失。
3.为
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向法院求保护的
诉讼时效是三年。
主
债权诉讼时效过了,抵押人可不承担
担保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并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双方签订了
借款合同,但在
抵押合同中未约定抵押期限。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按时还款。三年后,小李才
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小朱则主张自己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房产证产权抵押的期限通常由当事人约定,本案中双方未约定抵押期限,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为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主债权,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但本案中小朱的主债务未清偿,且小李未放弃债权,主债权未消灭。
2、为担保债务履行产生的主债权,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本案中主债权诉讼时效已届满,根据法律规定,此时抵押人小朱可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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