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业务员代
签合同,没获客户授权或超授权范围,
代签效力待定。
客户不追认,合同对其无效。
2.若构成
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业务员有
代理权,合同有效,客户反悔或担责。
3.处理时先和客户沟通,了解原因协商解决,如改
合同条款。
4.协商不成,己方无过错且不构成表见代理,可向业务员
追责;构成表见代理,按合同追究客户责任,可发通知,无果可
诉讼。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名业务员,未经小丽授权代其签订了一份合同。签约后,小丽表示反悔不认可该合同。然而,与小胡签约的对方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为小胡在以往业务往来中都有代表小丽处理事务的行为,他们有理由相信小胡这次也有代理权,要求小丽按合同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胡代签合同未经小丽授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签行为效力待定,小丽反悔不追认,合同对小丽不发生效力。
2、若认定小胡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小胡有代理权,此合同有效,小丽反悔则可能需承担
违约责任。处理时,应先与小丽沟通,了解其反悔原因并尽量协商,如变更合同条款。若协商不成,若不构成表见代理且己方无过错,可向小胡追责要求其
赔偿损失;若构成表见代理,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小丽违约责任,发书面通知要求其继续
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协商无果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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